2019年6月15日,王某在浏览器上看到某茶饮招商广告。感觉这个项目可行性很大,就于6月22日到他们公司考察。该公司顾某接待了王某,考察当天王某就向公司银行账号汇了100000元加盟费。7月1日正式签订服务协议书,合作区域为天台县,代理级别为区域代理。之后王某又向公司银行账号汇了100411元,共计200411元。
7月1日到7月5日,王某在公司学习茶饮制作技术。7月11日,公司派刘某过来帮忙选址。本来王某自己有3个心仪的门店,他看了后都说不行。最后刘某选中王某现在这个店面,选的时候王某去问过旁边门店的老板,他们都劝王某别选这个店,说这条街做吃的是做不出来的。王某当时也将这个情况和选址老师刘某反映,他却很生气地问王某谁才是专业的,并打包票说选址没选好公司负责,他既然这么说王某就相信他。尽管在考察时,公司说选址老师会在选定的地点蹲点查看人流量,但刘某只是在这个店四周逛了一下,完全没有蹲点这一回事,而且他过来的所有费用都是王某付的,包括交通、住宿和吃饭。
7月20日,公司通过物流给王某发来137箱茶饮物料,与之前报给王某的139箱差2箱。招商部之前承诺第一批物料不超过20000元,但发来的物料清单上却是78611元。王某的茶饮店7月22日开业,公司也派了带店老师赵某过来。她只带了5天,这5天生意也不好,第6天她回去时承诺把王某店里的情况向公司反映。但之后公司也没有及时回复,王某多次打电话过去,但他们不仅没有人接电话,而且连消息也没人回。
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商务部核查,该公司虽已注册商品商标,也已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但该公司品牌并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加盟费的退还需要一定条件,一般实务中法院会考量以下几个因素:
1、需要在合理的解除期限通过诉讼主张退还(对于结盟者来说越早越好);
2、有无实际经营或者接受服务多寡;
3、加盟经营方具有过错。
上述条件中,最重要的还是期限问题,解除加盟的时间点很重要,越早越好,越早能退还的越多,店铺没开,加盟费基本都是能退下来的。
投身商海,几多凶险,还是应该时刻擦亮眼睛,保持清醒的头脑。同时,一些必要的法律知识也能给您保驾护航。在签订合同之前,请仔细研读一下合同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慎重签约;在履约过程中,要注意保存证据;发生纠纷时,也应该依法寻求救济,相同的事实,选择不同的救济方式,可能会得到不同的结果。关注公众号:小聪追损,寻求法律援助挽回加盟费,也可以学习更多防骗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