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记者李玉坤)拒绝餐饮浪费和“光盘行动”是最近的社会热潮。北京带头。《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四个多月后迎来了第一次修订,增加了停止餐饮垃圾的内容。9月25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决定》。如果自助餐超出合理限度,经营者可以收取修改后的规定,增加“停止餐饮浪费行为”的内容。“规定中明确规定餐饮单位经营者和集体食堂应当采取在停止餐饮浪费行为中设置提示标志、实行光盘等具体措施。”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王荣梅说。这一次,“光盘”的相关内容也写入了修订后的规定。修订后的规定建议餐饮经营者、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等集体食堂应当在用餐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置明显标志,提醒用餐者适量点菜,避免浪费。修改后的规定要求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等集体食堂要设立监督员,督促用餐者按需用餐;建立加工利用剩余菜品的机制,减少餐饮的浪费。提倡从源头对配料进行科学定量的验证,按需制作。规定也规范了自助餐。鼓励餐饮经营者提供合理膳食,增加小盘,为消费者打包余粮提供便利。餐饮如果经营者提供自助餐,在给出提示后,可以对超过合理限额的剩饭进行收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在修订《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过程中修订了相关法律责任,处罚金额一致,对部分违法行为增加了处罚金额。例如,在条例修订前,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零售网点将使用超薄塑料袋,并处以5000元至1万元罚款;再次违反规定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条例修改后,超市、商场使用超薄塑料袋将被加倍甚至数倍“严惩”。罚款数额直接提高到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并再次违反规定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为防止餐馆将餐厨垃圾变成“泔水”,规定明确规定餐饮服务单位应将餐厨垃圾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此前,餐饮服务单位违反本规定的,由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条例修改后,罚款提高到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没收违法所得。新京报记者李玉坤编辑马校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