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5日从山西省应急管理办公室了解到,为防止餐饮场所发生瓦斯爆炸和火灾事故,山西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近日发布通知,山西决定从2020年10月23日至4月底开展专项整治,禁止直接使用燃气加热餐饮场所的火锅。
本次专项整治要求餐饮行业管理部门等各部门通力合作,加强安全监管,落实防范措施。其中,餐饮行业管理部门要组织对所有酒店、餐厅、火锅店等进行全面调查。餐饮辖区内的场所,禁止餐饮场所直接使用燃气加热火锅;燃气管理部门要加强源头控制,禁止燃气企业向餐饮直接使用燃气加热火锅的场所供气;教育等有关部门要按照“三个务必”的原则和“谁对地方负责”的要求,加强对食堂和餐馆的安全检查;市场监管和消防部门要加大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的查处力度,坚决禁止餐饮场所使用燃气直接加热火锅;应急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督促各相关部门加强安全监管。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要采取严厉措施,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包括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和销售燃气的,予以取缔和关闭,并按上限处罚;违反规定向餐饮场所供应火锅加热气体的,责令停业整顿;对于餐饮直接使用燃气加热火锅的场所,责令其立即停业,限期整改。未按有关规定及时整改的,应列入安全诚信“黑名单”实施联合处罚;对于存在隐患且拒不整改的餐饮场所,需要要求当地政府予以取缔和关闭。此外,山西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要求山西省各市安委会制定实施方案,加强专项监管,推动专项整治扎实开展。同时,要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逐步形成全社会防治的良好格局。